各有关施工单位:
依据住建部及我省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业务数据共享规范(最新版数据标准),结合我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系统(以下简称“实名制系统”)与苏州市实名制系统对接上传要求,我市实名制系统现已开发部署了项目建设单位、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有关信息的录入模块。现将我市实名制系统项目参建单位有关信息录入等事项通知如下:
1.自本通知之日起,我市实名制系统中的已有在建项目,施工单位应在系统(企业版)“项目管理”模块中,按系统要求尽快补充录入建设、施工及监理等参建单位有关信息,信息补录内容应做到准确、完善,否则将影响该项目新增人员的考勤(已有人员考勤不受影响)。
2.系统中的已完工项目以及项目属地为冶金工业园项目,无需补录有关信息;属地为保税区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信息补录时间,另行通知。
3.信息补录的系统操作咨询,请在“张家港实名制管理群”(QQ群号458693570)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李荣鑫。今后,我处将在实名制系统及实名制管理群中,定期汇总发布系统操作的共性问题解答。
4.我市建设工程工资专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工资系统上线运行时间,另行通知。
,